有错就改

    我承认我错了,原来黄绮珊才是重庆2007年度最佳演出,不是木玛 & Third Party——我又看了一遍James Brown的《The house of blues》,还有Prince的《“Sign ‘o’ the times”concert》,才知道木玛那种低调唯美,中国可能还有别的乐队可以做到,可中国人玩funk,而且能玩到出神入化,貌似目前除了黄绮珊还找不到别人;
    原来,《神探》才是2007最好的港片,我不该把票投给《投名状》的。那天还听到一个消息,说其实陈可辛最早是找李碧华为《投名状》写本子,结果李碧华把故事写成了老三爱上了老大,求爱不成反刺马。给陈可辛打了个电话问这事,谁知他竟然不承认,真没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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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to 有错就改

  1. 丢丢 says:

    有时候,我觉得木马的美要经过时间才能明了。

    丢丢

  2. 高潮 says:

    至今,我还没看过黄绮珊的现场啊,抓狂!!

    顶一哈丢丢,木马今年要再来重庆做一次现场就更好了。:em211:

  3. jovi says:

    你怎么不打电话问问李碧华,有陈可辛电话啊,多少号:em211:

    我才收了木马新专,CD+DVD,有几个MV。。。

    黄绮珊?现在都08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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