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爱情

    老丈人和丈母娘来重庆了,和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天,不过丈人又闹着要走,我们叫“别走别走”,丈母娘附和着我们,但眼睛只有我老丈人,那种依恋的感觉,嗯,真是甜蜜极了!

【细细磨磨的生活】
    很奇怪的,我丈人不善言语,如果不说钓鱼和象棋,他完全是个木讷无趣的人。有时候我们两爷子在阳台上抽烟,但我实在想不出什么话题来,他也是,我们只好闷头抽烟。所以我曾经悄悄问小麦:“妈怎么会喜欢他的?”因为丈母娘年轻时美貌至极,即使到了现在头发花白,仍是美人一个。

(有图为证,小麦和妈妈2007年时候的照片)
    不过两人感情好极,小麦常笑言,他们到了60岁都还在谈恋爱。有时候丈母娘炒菜的时候,也会抓着锅铲惊抓抓地喊“老公,海椒在哪里?”每每让我和小麦对视忍不住笑;有时候我们出去逛街,我丈母娘就从侧面挽着丈人的手,两人细细磨磨地讲着话,间或笑几声,但只要我们一凑近,他们的笑话似乎就消失在空气中了,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笑什么,他们大概也不希望我们了解他们笑的是什么,是啊,这一辈子都这样搀扶着走过来,哪还管得了别人?
    现在两位老人在小镇的生活可惬意了,早上起来,吃过早饭,丈人去钓鱼,丈母娘这边走走那边坐坐,东家聊聊西家看看,逗弄下谁的孩子,没准儿也去河边看男人钓鱼。晚饭后,丈人下下象棋,两人回家看下电视,洗澡睡觉。但要叫他们来重庆生活,他们就大呼过不惯……好吧,生活是自己过的。

【就这样结婚了】
    小麦总说丈人年轻时候很帅,和丈母娘站在一起,那真是璧人一对儿。我横看竖看,也没看出他帅在哪里,也就姑且听之了。这次和家人一起吃饭,喝了点酒的丈人high了,突然说起当年和丈母娘结婚前的事情:原来,双方的妈妈是好友,常在一起玩,对对方的孩子也都了解。丈母娘才20不到,丈人已经26了,但迟迟没谈恋爱,大概是眼界太高,镇上的姑娘都看不上眼。所以奶奶就一直催着他赶紧找一个了,有天奶奶知道外婆带了丈母娘在镇上看电影,所以赶紧让丈人去看看,结果他一看,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觉得这个妹子儿还不错诶”,一下子动了心。
    不要以为只有老男人恋爱才像老房子着火、烧起来没救,一个要求很高的大龄男青年看上一个让自己动心的女子,同样跟吸毒的人看到了 ** 一样,没什么救了。我怀疑像丈人那样没点诗情画意的人,大致是连请丈母娘看场电影的小浪漫都做不来的,如果非要说他茶不思饭不想,那估计也不恰当,反正他回去就给奶奶讲了,“行了,就是她了,不用考虑其他人了”。奶奶立刻就去找了外婆,两个大人把这事一说,基本上就算是定了。所以其实丈人和丈母娘基本上没谈过什么恋爱,就已经结婚了。

【没有曲折的故事】
    是啊是啊,写到这里,我也在奇怪,为什么他们感情就那么好,而且好到了这样“令人发指”的地步。我总在想,像丈母娘这样的大美人,诱惑肯定不会少,而且她在抵挡诱惑的时候,身边还是这样一个不懂吟诗作画、甚至连甜言蜜语都不会的男人。同样,丈人当年做过小生意,手上也有过点闲钱。很多人的故事发展到这一步,总是开始厌倦波澜不惊的生活,想要放纵一下——比方说我老爸,就忍不住想在我妈之外,理所当然地应该有点艳遇。但他们没有,故事发展下来,竟没什么曲折可言,连带我现在写这篇博客,似乎也没多少故事可以写。
    我丈人的手艺很好,木工活儿、家务、厨事,样样精通,这大概也是讨人喜欢的一点吧,反正苛刻的外公对他满意得很。他们没向我们说过他们的相处之道,但我猜想他们虽然不谈风花雪月,但一旦认定,就全身心地投入,处处为对方着想。到老来,回头看,步履清晰、每一步都是2个人的脚印并行,这大概就是70年代的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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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 Davis·迷失

【2005年•第一维度】
    我为一个音乐杂志撰写了一批CD评论,其中就有O.S.T《Ascenseur Pour L'echafaud》(《通往绞刑架的电梯》)
    ——当时的Louis Malle(路易•马勒)名气还没大到如今这个地步,《Ascenseur Pour L'echafaud》也只是他的处半夜凉初透女作,他到底是如何说动Miles Davis为他做电影原声的?这个问题曾经困惑了我很久。不知道是不是巴黎令Davis有了异乡旅人的感觉,这张电影原声比Davis任何一张唱片都要冷。据说是在1957年的12月4日和5日,他坐在他巴黎的房间里,窗户开着,冬天。从窗口望出去,只有艾菲尔铁塔的影子始终挂在窗口上。
    沉思,把小号放在嘴边,吹出一阵仿似出自海妖的柔曼之音。这声音是那么的甜蜜,很低,再低再低,“象在讨论一个刚刚死去的孩子”。(这张专辑的封面上除了主演、马勒的女友让•莫娜的大幅照片,还有一张戴维斯把小号对准莫娜的照片,想不到他也有如此鬼马的时候)

【1954年•第三维度】
    1944年9月,Davis在Dizzy Gillespie(迪兹•吉列斯皮)的推荐下去了纽约,和Charlie Parker(查理•帕克)一同演奏,在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方面,Davis同样步了Parker的后尘。1949年,他在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的帮助下创建了冷爵士(cool jazz)流派。但在1955年,Davis戒毒成功。

    1954年的某天,Davis在清晨的薄雾中醒来,发现身边是一个紫色头发、皮肤却是蓝色的女人,除了颜色之外,他没有发现她有任何的怪异。“是外星人?”又或者是因为吸毒过量后产生的幻觉还没有结束,谁知道呢?她侧了一下身,他顺势就钻进她的怀中,把脸贴在她肚子的肌肤上,这座外形奇特的雕塑。他象在申诉,又象在倾听。

    但是,奇怪的是,当Davis再次醒来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消失了。凭空不见,完全没有任何她出现过的痕迹,喝水的杯子没有被动过,马桶的内盖没有被放下,甚至连原本应该满地的、擦拭过体液的纸巾也消失不见,“哦,这种新型的玩意儿真够劲儿,能够创作出这样一个女人来”,这是Davis刷牙时候的想法。
    不过,他很快发现,他不论再碰任何一种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不管是大麻还是LSD,都能够成功戒掉。第一维度的人总以为Davis是凭借自己的毅力戒了毒,其实不是,是因为这个奇怪的女人跨越了时空前往1954年,和他做佳节又重阳爱,并且在他昏睡之际向他注射了足够剂量的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呕吐剂。顾名思义,只要身上有了这种玩意儿,任何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都能让人吐得天翻地覆的。

【2003年(非典期间)•第一维度】
    可恶的是,阿姨又在10点25分就断了电,我不得不借助烟头的微光才能把《Hightlights from the complete Miles Davis at Montreux(戴维斯在蒙特勒爵士音乐节录音精选)》推进CD机里。刚从外面回到宿舍,还很热,但听Davis的唱片会让我感到皮肤冰凉,很像夏天的时候,把酒精抹到皮肤上后,等待酒精散发时带走体温的清凉。

【1967年•第二维度】
    Cecil Taylor & Elvin Jones & Dewey Redman——《Momentum Space》
    我心目中绝佳的自由爵士(free jazz)专辑,简单说来,自由爵士就是一个反熵的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自由爵士崛起的时代。那是一个不顺眼的时代:白人看黑人不顺眼,教会看大学生不顺眼,麦卡锡则是看谁都不顺眼。所以自由爵士是激进斗争的一个附属品。对于以往各种形式的音乐,似乎总在按照某种循序渐进的规律往更加美好的方面发展,但这帮玩自由爵士的却刻意去破坏这个美好的趋势,反熵由此开始!可是自由爵士在发展起来以后,又有了新的美好趋势,看来反熵只是暂时的。对我而言,自由爵士是身体性的,比“身体写作”或是“下半身”要早上整整30年,参与录制《Momentum Space》的3位自由爵士音乐家都是个中翘楚,尤其是Cecil Taylor,简直算得上是我的最爱!1998年8月4日和5日,他们在纽约完成了专辑的录制,Cecil Taylor还是对钢琴的琴键充满着仇恨——他简直是在敲击琴键,但这也正是他的出色之处!
    Miles Davis不玩自由爵士,他搞融合爵士(Fusion jazz),传说他参加了伍德斯托克音乐节(Woodstock music festival),在台下用泥浆掩盖住自己的脸,41岁的Davis身材看起来还和年轻时候一样,Jimi Hendrix(吉米•亨德里克斯)一上台就灭掉了所有的吉他手。Davis若有所思,转身离去,第二天,他把Herbie Hancock(赫比•汉恩考克)、Chick Corea(奇克•考瑞阿)一批年轻人带到了录音室里,着手录制《Bitches brew(泼妇酿酒)》。

     满眼望去,巨大的游泳池里飘荡着大象和金丝猴的尸体,蜂鸟扇动翅膀,但频率明显不及Hendrix的吉他扫弦频率。液体,红色的,但好像不完全是血液,还有液态的可卡因、福尔马林、硝人比黄花瘦酸、各种体液。大象的尸体突然翻了过来,表皮已经不见,只有粘膜,如果把游泳池看成一个海绵体,大象就会是海绵体表面的疮口。
    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会酿造酒精?为什么农作物最后都会变成酒?我们种下的,其实是酒精的种子,而粮食才会是副产品?带着这些疑问,Davis把小号举到了自己的嘴边——他留给我们的有身体被劈开的疼痛和奔跑时候的快感。

【2002年•第一维度】
    《In a silent way(另一条僻静的道路)》是融合爵士的另一种极致,和《Bitches brew》恨不得把所有的一切都毁掉不同,《In a silent way》深邃而邈远。但又不是那种凝望星空时能感到的宁静,而是在地下洞穴中探奇,原本以为只有冰雪和万年无人涉足的境地,却时不时会有停止进化的史前怪兽暗中偷袭的感觉。

【1959年•第三维度】
    1959年,Miles Davis推出了《Kind of Blue(泛蓝的调子)》,这是一张奇怪的专辑,很多人都将其视作爵士乐的入门唱片,但不管你的听觉进化到什么阶段,你都能从《Kind of Blue》里听出和你现阶段相应的内容。
    《Kind of Blue》的乐手包括钢琴手Bill Evans(比尔•艾文斯)、次中音萨克斯风手John Coltrane(约翰•柯川)、中音萨克斯风手“加农炮”朱利安•安德里(Julian “Cannonball” Adderley,传说他的体重和一尊加农炮一样,所以有了这个亲切的外号)、贝斯手Paul Chambers(保罗•钱伯斯)和鼓手Jimmy Cobb(吉米•柯伯),这是一只怪兽乐团,爵士乐历史上最耀眼的全明星阵容,只要他们聚集在一起,就仿佛置身于希腊神殿中。

    其实不是,他们的气场,是《迷失》里的小岛独有的。

【1949年、1958年、1964年、1977年、1991年•第二维度】
    在上述的任何一个时间里,Miles Davis都是沉默的,好像舌头被粘在了嘴里,只有他拿起小号或者烟、又或者他身体的某个部位进入了女人的身体里的时候,他的舌头才能被解禁,所以我们看到的所有的Davis的照片,他都沉默着,他自己就是一张黑白照片。
    Davis的快乐来自于孤独,孤独给予了他创造力。

【2001年—2011年•第一维度】
    我从2002年开始听Miles Davis的唱片,直到今天仍然是我的最爱。
    2002年的夏天提前来临——至少苏州是的,我和那时候的女友分手。我每天戴上耳机,听Davis的唱片,在很大的画图板上细致地画设计图,一画就是2个小时,彻头彻尾的全神贯注。后来我看到村上春树说在遇到生命中的大事时听Davis,顿觉“自己内部有什么正要改变,大概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自己了吧”,虽然我一向不大喜欢村上春树,但不得不说,这句话,他瞬间击中了我的软肋。

    再后来,我独自去了青藏高原,随身带着爱伦•坡的诗集和迈克尔•翁达杰的小说,看着窗外蜿蜒起伏的山脉边缘,在脑子里想象着Davis的旋律,他手指在小号上轻触的镜头。

    2004年的夏天,我住在重庆建筑大学里的一所小房间里,窗式空调总要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而且每次都要开上半小时,房间里才会感觉到一丝凉意。不过早上醒来时,席子是冰凉的,有时会冰得我阴囊一紧。

    2006年的春天,我的脸开始有了一点光泽,把皮肤从毛糙的长发中露一点出来。

    2008年,我开始感受爱情,和她躺在床上听Davis的唱片。她总是容易睡着,不管是在沙发上还是在床上,总是昏昏欲睡,然后又猛地惊醒,幸好,总有Davis的CD在唱机里旋转,带出旋律。

【1959年•第三维度】
    再一次回到1959年,依然在第三维度。其实真正在录制《Kind of Blue》的时候,Miles Davis的录音室被悄悄位移了,就和小岛一样,他们被移到了成都平原。
    但那时候的成都,没有饥荒、没有运动、没有冲击,他们安静地录完了专辑,其间还出门去吃了一顿火锅,和几次肥肠粉,只是他们都没发现身边全是些面容僵硬的黄种人;同样,这些黄种人也对他们的白色或者黑色肌肤视若不见。

    录音很顺利,Davis选了一张自己身着蓝色礼服的照片作为封面,内页的照片中,John Coltrane若有所思地拿着自己的萨克斯风,Davis已经开始感觉自己身处一个不为自己所在的地方了。录音完成后,他们走出录音室。Davis突然伸了个懒腰,这个有点不雅的动作,他平时很少会当众做,所以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他突然说:“不如,我们分开吧。”
    Coltrane选择向西,他知道那里有座叫喜马拉雅的高山,他选择了要让世人仰望自己,就象列夫•托尔斯泰在构思《战争与和平》的时候所希望的那样,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不能忽视他;Bill Evans选择了向南,去云的南方,那里阳光和雨水充足,而且不用担心高原上米饭煮不熟的问题,只要牛排有七成熟就足矣。更重要的一点,那里有足够多的大麻烟叶,还有彩虹和绚丽的颜色。
    只有Davis选择了向东,迎着太阳一直走,他一直走,要走到大海的边上。他知道,海水的多种层次才是自己最终所想要得到的。

【2011年•第一维度】
    我梦见过一口深井,我有时象是从井口向下看,感受到的是深邃;有时候又象是身处井中,祈求正午时候的阳光多留恋我一下。
    其实,Miles Davis就是那口井。只要数一下他每一层的阶梯数就能知道——4,8,15,16,23,42……隔108分钟再重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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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日记:你那边几点?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雨
    上海昨天下午开始大暴雨,伤口偶尔会在起身坐下的时候隐隐作疼,疼的时候,就开始想你了。
    前晚梦见了我妈,然后梦见你不见了,还好,是你的电话把我叫醒的,我没像上次那样一边哭一边打电话给你,确认你没事。昨晚快12点的时候坐出租穿过午夜上海,司机听陈百强的CD,《烟雨凄迷》过后,我就跟着《一生何求》唱了出来。
    “你那边几点?”2年前的上海电影节的时候,你这样问我;现在,换我问你。如果现在是冬天,你应该披一条红色的毛毯躺在阳台上昏睡,任由小飞侠和球儿快乐地奔跑吧,别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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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回来,总得写点什么

    摩托车经过十多分钟的颠簸之后,又爬上一个院塘旁边的斜坡,我拍拍司机的肩膀:“就是这里”。

    最后一次去给外婆上坟,还是在1998年的清明节,我那时刚进西南师范大学读书不久,我妈偶尔从我包里翻出一包香烟,还愤怒地痛骂过我一次。到今天都已有13年了。我以为我会很难找到泉子叔叔的房子,但是走到这里,一切的记忆又都回到了我的面前。

第一章 泉子叔叔

    我妈下乡当知青的时候,就住在泉子叔叔的家中。我妈到死都还惦记着李老太婆的好,“每天晚上都要烧水给我洗脚”,这在当时的农村,是件奢侈到极点的事情。

    李老太婆的家在江津先锋镇麻柳乡的鹤山坪,泉子叔叔是李老太的大儿子,比我妈小一岁。外婆过世的时候,正是土葬改火葬搞得风风火火的时候。我妈清楚地记得,她下班回家,卧病半年多的外婆已经悄然离世,她不敢声张,悄悄为外婆洗身、穿上寿衣,让当时还在和她谈恋爱的我爸赶了30里山路去通知李老太,泉子叔叔连忙去买棺木、请道士、找几个好朋友帮忙挖坟;半夜里,我妈和几个人用板车拉着外婆的尸体,躲过江津城里昏暗的路灯,一直走上了鹤山坪,那天晚上狂风暴雨——我妈把唯一的一件雨衣盖在外婆的尸身上,下葬的时候,所有人举着的火把都在风雨中摇曳,好几次都熄灭掉了。第二天天光的时候,李老太家的土里已经多了一座新坟,正对着一片绿色和远方起伏的山峦,这让正在经历丧母之痛的我妈很满意。

    直到这次,泉子叔叔才回忆说,当时是从隔壁家的一个老农户手上买下的棺材板,先让人挖坟,自己就扛着木板去了地里,现场请木匠钉棺材,“雨下得太大,我摔倒了好几次,又要护着木头……”第二天,我妈他们下山了,一心想要挣表现的生产队长来找泉子叔叔的麻烦:“你家土头悄悄埋了人的哈?”泉子叔叔回答说:“是,就在我家地里,你带人去挖好了。”生产队长斜眼看了看泉子叔叔,再看看他手中的柴刀,掂量了一下他这句冷静的话背后的含义,悻悻离开。说到这里,泉子叔叔接过我递过去的烟,很得意地点上。

    很难想象现在还有泉子叔叔这样的人了,以前他在老家做了榨菜销往昆明,每年都找周围邻居借钱,3千5千1万8百,他开口,没人会不借,也没人会想到要他打欠条,他在乡里乡亲中是个纯粹的人,没有人会把“赖账”这样的字眼和他联系起来。98年,他想要把生意做大,我妈借给他6万块,谁知十几年做顺了的生意,就在那一年翻了船。他说要还我妈钱,我妈说这算投资,哪能你一个人承担?“就算要还,顶多也就还一半”,泉子叔叔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会还的,你不要催我就是。”他关上家门,把土地托付给邻居,带着老婆去昆明打工,一去11年,前年的一天早上,他突然打电话把我叫去了机场,递给我一叠钞票,是他欠我妈的最后一万块。我已经找不到他当年签下的那张失去法律效力的欠条了,所以说要打个收条给他,他咧嘴一笑:“你相信我,我还不相信你么?我们两老幼两清了。”带着无比的轻松。他这样的人,说出来的话,比钉在墙上的钉子还要坚硬。

    这次上山,我买了一条烟和两瓶好酒,算是一点心意。泉子叔叔收下后,带着我前院后山走了一遭,前年他回家来栽了十多棵黄桷树,哪知道去年底遇到了大雪,只活下来了2棵,所以这次回老家,他又种上了一大片桂花树,“反正老了来,这片林子至少都要管十万块。”运气背的时候,他不沮丧;运气好的时候,他也不张扬。

(泉子叔叔和八娘,牵着别人家的孩子也这么高兴) 

第二章 小时候

    小时候,初二全家要去给爷爷和祖祖上坟,完了就去表叔公、表叔婆家拜年、吃饭,晚上在我大伯家吃饭。给外婆上坟,是清明节的事情。

    那时候从江津到鹤山坪,要起个大早,先坐汽车到杨家店,之后就只能爬山到麻柳场,歇息一下,等我妈和赶场的老熟人聊聊天,再走半个小时的山路,就能到泉子叔叔的家。从杨家店到麻柳场的路很惊悚,因为是贴着山崖开出来的,而且是泥巴路,下雨的时候,路烂得惊人。如果运气好,能碰上妈妈以前当知青时认识的拖拉机手,可以带我们走一截——反正我每次都又害怕又喜欢,太刺激了,假设现在上山还是那样的路的话,每次车拐弯的时候,我一定会使劲捏着我的佛珠和婚戒。

    现在,那条泥路已经变成了柏油路,从江津就能一直坐公交车到麻柳场上,我下车后,随便找了一个摩的司机,说去烂泥湾,李祖泉家头。司机带我上山,只要10分钟就能到我的目的地。

(鹤山坪)

第三章 慢生活

    还是那间房屋,门口一个大坝子,可以晒谷子、乘凉……再往前是一个院塘。以前泉子叔叔的儿子李军就带着我漫山遍野地跑,有次我一脚踩进了肥泥中,被我原本不会喝酒、但又被泉子叔叔硬灌了几口酒、有些微醉的老汉狠狠锤了一顿(回到江津,他酒醒了,可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还带了我去吃麻辣烫来表示歉意)。

(泉子叔叔的家门口,小时候的乐园)

    李军的媳妇儿蹲在院塘边洗菜,折耳根、莴笋和豌豆尖都是刚摘下来的,绿得都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泉子叔叔的老婆(我叫八娘)说,腊猪脚杆是早上就煨起的了,肯定已经耙得不得了了。香肠和腊肉都是自家做的,是正宗的年猪肉,老婆没和我一起,所以收到短信后狠狠表达了一番羡慕嫉妒恨之情。

(这就是中午吃的农家菜)

    上桌子之前,我和泉子叔叔抽着烟,沿着泥泞的小道走着聊天。远处,有小孩子追着一群鹅跑,鹅发出惊恐的叫声,小孩则报以得意的大笑;油菜花已经开了,其实只有这样的一丛,才更显妩媚;吃饭的时候,猫、狗和鸡都进了客厅守嘴,小心翼翼地在桌子底下捡饭粒。同桌的一个老头,剩得不多的头发已经花白了,二两老白干一下肚,就开始给我说这里“坐南面北,山坳呈鲸吞之势,是风水宝地……”如果我喝了酒,我肯定会对他说:“我才不信你这些,你个老屁眼虫,来,喝酒!小辈的先干为敬。”吃饭到中途,泉子叔叔出去了一趟,原来是拉藕的车到了,他要招呼司机吃饭。

(路边的油菜花)

第四章 外婆、妈妈、我

    外婆和妈妈都是苦了一辈子的人。

    外婆是童养媳,从小被养在外公家,外公的妈,我们土话喊祖祖,对她百般的不好,但老了病痛缠身,还是外婆照顾她到死,所以她死前对外婆说“你这样孝顺,你的儿女必定也孝顺你。”我妈7岁时,外公就过世了,因为年轻时候吸鸦片,不过外婆总惦念着外公的好,说外公年轻时穿着长衫、皮鞋,“好人一个”——这是表扬外公长得帅。曾经以为生不出孩子,所以外婆在她亲姐姐那里抱养了我舅舅,谁知舅舅都6岁了,竟然又有了我妈。不管哪个算命先生拿到我妈的八字,都说这个人生来是追债的命,该夭折的,就因为孝心好,所以才活了下来。后来外婆卧病多年,也是我妈照顾过来的,临死之时对我妈说了她婆子妈对她说过的话:“二妹,你这样孝顺我,你的儿女必定也孝顺你。我有你孝顺,也是因为我当年孝顺你奶奶的原因。”

    小学时候我妈成绩永远名列前茅,还是校乒乓球队的,但小学毕业就下乡当了知青;回城后参加工作,和我爸好了,还没结婚,外婆过世;听说政策放宽可以考大学了,又怀上了我,最后不得不不甘心地继续小城生活……我妈这辈子,几乎吃尽了人间的各种苦,刚碰上我工作稳定了,她又患上了癌症。今年以来,我好几次都想到这样的话题,似乎生命的延续,并没有我之前所想象的那么可怕,这么多辈人,其实也就是这样走过来了。

第五章 两个外婆

    我用相机拍下了外婆坟头的照片,谁知吃过饭坐上回江津的车,右手臂竟然莫名其妙地痛了起来,连掏手机都痛得不行。我摸出相机,突然想起一些事情,删掉了外婆坟头的照片,回到城里,我的手臂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我绝对没有夸张,只能相信,是外婆不喜欢被打搅。

    我没有见过我的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过世也有多年了,所以我丈母娘和老婆时不时说起这事,都挺为我惋惜。她也在我面前慨叹过好多次:“要是我亲家母还在,我们俩不知有多少话说不完呢。”还好,我现在不仅有了妈妈,还有了外公外婆,去年底和老婆回她老家,吃外婆的80大寿寿宴,外公也已经80岁了,腰杆还那么硬朗,回忆起当年抗美援朝的时候,思维清晰得不得了。外婆除了有一点点耳背之外,什么都好,她和外公站在一起,两人象是那种年画里走出来的老头老太太。照相的时候,我说“注意了,都看我的”,她先看了一眼自己的男人,看他的头发有没有齐整,然后再对着我的镜头,露出笑容。那一刻,外公是那么的坚强,而外婆却是那样的柔软,柔软得我都想把她拥在怀里,象她无数次在第一次寒潮来袭的时候对我妈和我老婆所做的那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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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斑马,真高兴!大家2011年快乐!


斑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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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日记:结婚

9月26日 星期日 小雨转多云
    今天上午,我们结婚了。

【预谋】
    其实预谋已久,因为老谢给过我几个适合结婚的日子,我选中的就是9月26号。21号那天晚上,和谢江川、TT这对小情侣去喝酒唱歌,喝得有点high,回到家后,我莫名其妙地直接就问了:“你愿不愿意嫁给我?”她很奇怪地反问:“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愿意?”
    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但她竟以为我是开玩笑的。不过,我们都想这辈子只结这一次婚就够了,我不想让求婚这么草率,所以23日晚上我开始计划求婚:好友飞飞在一个红酒吧里做乐队,我发现酒吧的氛围很不错。我说我和老婆都喜欢张国荣,所以一定要唱一首张国荣的歌来向她求婚,飞飞帮忙选定了《为你钟情》,因为歌词很应景:“此际心弦有共鸣,然后对人公开心情,用那金指环做证,对我讲一声终于肯接受,以后同用我的姓;对我讲一声‘I do’、‘I do’,愿意一世让我高兴……”
    玫瑰花是酒吧经理帮忙订的,但样式和包装纸的颜色都是自己选的,我们都喜欢的紫色。不过出了一点小意外,就是23号晚上我假借和飞飞要谈事情商量求婚的事,没有在家陪父母,她很不高兴,所以24号我就骗她说,酒吧老板想做一个和红酒有关的小型文化艺术节,邀约了我和一些可能合作的朋友去谈,老板很大方,叫带家属,请喝正宗的波尔多红酒,她居然相信了,一点都没起疑心。
    当天在场的有谢江川和TT,还有黎儿笑和黎明夫妇,可惜见证我恋爱开始的郑正没能出席。那天晚上,我很紧张,虽然灯光很昏暗,但我总觉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似的。

【求婚】
    飞飞悄悄告诉我:“歌词已经打印好了,就在舞台上;唱错了不要紧,我和键盘都会跟着你走;花已经放到包间里了,你走下台,服务员会马上递过来给你;完了我给你奏《明天你要嫁给我》。”我说“我很紧张”,飞飞说“紧张个锤子”,然后上台开始弹吉他了。
    第三首歌的时候,飞飞叫我上去,尽管在此之前我们已经喝了一瓶汽酒和一瓶红酒,但我的双腿还是在打颤——娘的,出去这么多大场面,我都没怯过场。我等着前奏,飞飞悄悄转头对我说:“都开始了…”我只好又等了4个小节才开始唱“为你钟情,倾我至诚,请你珍藏这份情……”
    “紧张,很紧张,非常紧张,紧张到了极点……”这是我那天离开单位前发的最后一条微博,同时也是我那一整晚的真实写照。她坐在台下,看不清她的脸,只模糊地注意到她在向我挥手;唱完以后,我走下台去,拉她走到舞台下,她还以为是我想和她一起唱,结果服务员即时地递上了花。
    我大声地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她只是扑倒在我怀里。酒吧里还有2桌客人,他们和我的朋友们一起鼓掌欢呼,我拉她上台,宣读了一份有我签名的保证书,她最后对着话筒说了“我愿意”。至于保证书的内容,桃花姑娘已经在微博上公布了一些,其他的还是保密吧。

【雨夜】
    我和飞飞在舞台上拥抱,谢谢他为我做的这些,后来,他坐过来和我们又喝了一杯。
    离开酒吧的时候,突然发现,下雨了,而且是暴雨。黎儿笑夫妇说要回家睡觉了,谢江川两个说能陪我们去唱歌。我独自一人跑到主干道上去打车,突然我猛地想起,我是个要结婚的人了,所以连路灯都似乎在笑着。

【瑕疵】
    最郁闷的是,那天我把小数码相机给了黎儿笑,让他帮忙录下整个过程,他后来很得意地对我说:“回去看看这8分多钟的长镜头”,但在家里的电脑上我发现,他根本没有录成……

【结婚路上】
    本来她准备昨晚到江北来住的,但想到今天从法律上讲是她出阁的日子,所以还是在石坪桥住了。求婚当天因为是设了一个骗东篱把酒黄昏后局骗她去的,我害怕穿帮,没有带上妹妹,所以今天一早,妹妹陪她一起。
    我的户口在渝北,渝北区民政局在遥远的两路,靠近机场的地方。一路上我们都在讲笑,她问我“你高兴什么?”我说“我结婚,能不高兴?”她说“听说一会儿登记的时候人家会问是不是自愿结婚”,我说“如果你说不是自愿的我就泼你硫酸”,她说“我要先叫人打110,然后说你绑架了我父母”,我说“而且父母身上还绑有炸弹,这边你一不答应,那边我就打电话是吧?”连带着司机都笑了起来。
    她又问我:“结婚的时候,会不会有人来抢婚?”我说:“难道是苏志燮(她超爱的韩国男星)冲进来说‘我反对’(发音是wo huan dui)”……就这样细细地说着话,我们到了民政局。

【结婚】
    结婚似乎并不麻烦,我们其实昨天就照了结婚照,结果民政局这边非要说我们的照片尺寸不对,逼着我们又照了一次——后来我看了照片上的我,已经乐得不行了。
    在登记的大厅里,我们还在演,演出的内容是她是一个被斑马大爷欺压的弱女子,因为多种原因,万般无奈之下才答应嫁给斑大爷,但到了结婚的地方,她依然不愿意委身于斑大爷,希望能有比斑大爷更好的男人踩着七彩祥云前来解救她……妹妹在一旁用相机记录了这一切,后来,有工作人员叫我们进到一个房间里,让我们在一个自愿登记结婚的文件上签字,然后给我们一人一个结婚证,我们手持结婚证对着相机镜头灿烂地笑了笑,结婚就成为过去式了。

【祝福】
    求婚成功后,我给朋友们发短信——我不得不再次感慨微博的强大,因为发送的短信太多,有些短信被退回来了,但那些没有收到的朋友也发来短信祝福我,谢谢你们。
    第一个看到我们结婚证的长辈是我的老师漆园子,中午我们在她家里吃饭,喝她自酿的葡萄酒。至于以后怎么称呼她,我说可以叫“张太”,反正崔斯坦同学已经这样称呼了。

【幸运】
    我们能够在恰当的时候遇到对方,是一件幸运的事情,非常,非常的幸运!

01
图说:张太被挟持进了民政局,但还在挣扎;

02
图说:张太用尽了全力……

03
图说:没用的,没用的,挣扎是没用的……

05
图说:好嘛好嘛,反正都跑不掉了,所以就故作大方一点好啦。
(摄影:妹妹二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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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 Davis《Someday My Prince Will Come》文案翻译

    Miles Davis的《Someday My Prince Will Come》是在1961年发行的,后来再版的时候,一个叫Eddie Handerson的女孩写了一段自己和Davis交往的故事,我都忘记自己在大学时候尝试翻译了这段文案,最近才在电脑里翻出来的。



    1958年,我在旧金山艺术学校读书,第一次遇见了Miles Davis。
    我继父是个医生,他和几乎所有来自西海岸的爵士音乐家们交好——Duke Ellington、Sarah Vanghan、Count Basic、Joe Williams、Dizzy Gillespie、John Coltrane、Cannonball、Davis。那一年Davis首次来“黑鹰”(旧金山的爵士俱乐部)演出时就住在我家里。Davis带我去看他的乐队,哦,全都是些有趣的家伙。我问他:“谁是那个玩‘小’萨克斯风的大胖子?”他告诉我是“加农炮”Adderley。我又问他是谁玩萨克斯风玩得最快的人,他回答我说:“是Coltrane”。

    他们的演奏在当时其实非常前卫,Coltrane正在尝试发明他的“层叠式演奏法”。Davis带了我站在酒吧听Coltrane用“复部发声法”(同一时间内吹奏2-3个曲调)演奏时,我注意到,他的眼睛睁得很大,我想他是被此深深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撼了吧,接着,他拾起他的小号走上台。
    “我希望我也能做到象他那样”,这是他上台前抛给我的话。之后,从头到尾我都听见的是强烈和饱满。Coltrane和“加农炮”简直像来自外太空,他们把爵士推到了一个未开拓的领地。节奏部分则由Wyton Kelly、Paul Chambers和Phily Joe Jones完成——宽厚但是疯狂。

    1961年4月,我没有漏掉Davis的乐团在“黑鹰”的任何一场演出(Columbia唱片公司录制并发行了他们周五、周六晚的演出),这时的鼓手已经换作了Jimmy Cobb。我注意到Davis乐团明显的转变。Davis吸收了新的次中音萨克斯风手Hank Mobley,后者来自于Lester Young的乐队,他的演奏既冷酷又时髦。连Davis有时也会被Mobley带动得疯狂起来。
    Mobley曾在一个异常传统的音乐学校(爵士使者和Horace Silver)学习,所以他的摇摆非常非常根源。他的演奏时而尖锐时而舒缓,Davis则悄悄用手势和动作表示他正在用小号敲击Mobley的脑袋。但Mobley不论在内容还是理论上都是和Coltrane对立的。Mobley时常也会参与到节奏部分的演奏中去(Kelly和Chambers也曾参与录制由Blue Note发行的Mobley的唱片《Roll call & soul station》),并在瞬间即达到和谐。这种令人愉快的经验感觉上很舒适,实际上,这时Davis的乐队的确处于最佳状态,因为听众和乐师之间的亲密(乐队成员因为他们的录音而变得人人皆知)而在黑人贫民区的听众成为了最流行的乐队。Davis在那个阶段录制了大量的经典曲目《If I were a bell》、《On green dolphin street》、《Old folks》……看Davis的演出,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社会时尚。当Davis演奏时,Mobley、Kelly、Chambers和Jones的合音对黑人夜薄雾浓云愁永昼总会的听众们带来的听觉刺激绝对比以往的六重奏深刻得多。1964年Davis也起用了Wayne Shorter、Herbie Hancock、Ron Carter、Tony Williams等一批新人——令人遗憾的是,他与黑人听众间的和睦关系也结束了,Davis逐渐减少他的演出。

    1961年Davis遵从与“黑鹰”的合约在那儿演出的第一晚,我问他“那个把萨克斯风玩得最快的家伙呢?”他反问:“你指Trane?”我说“就是他”,Davis说“他丢弃了他的才华,他已经不能再演奏了”(指Coltrane吸毒一事——斑马注)。我相信了他,但Davis仍是一如既往地爱着Coltrane。

    Davis乐队中的节奏部分简直象个三重奏乐队一样地被人注目(事实上,在1962年他们离开Davis以后已经变成了音乐会的魅力之处,最后他们加入了Wes Montgomery的乐队),而他们的演奏也确实象三重奏乐队那样成熟而又充满活力。Davis把Kelly的演奏比喻成“不加牛奶的咖啡”,这意指Kelly的演奏是纯粹的;Chambers之后的成长始终植根于他的根源和传统;Cobb则能以他丰富的体验来控制节奏;而Jones,那个最后加入Davis乐队的小伙子,他参与《Blues No. 2》的录制。没有人可以否认这张专辑是现代布鲁斯的杰作,Davis时常会回忆起他对Louis Armstrong的热爱(他在第二主题中引用了后者的《Royal garden blues》),他以异常清晰的独奏定义了自己独特的声音和体裁。当然,你可以从另外某人演奏Davis和Jones的作品也感受到爱。早些时候,Mobley录制了《Roll call》,乐队包括Grant Green、Kelly、Chambers和Jones。

    有一次Davis告诉我他试图“不是演奏小号而是演奏音乐。”试试听一下Davis那些优美的音乐吧。《Someday my prince will come》或《Old folks》,他毫不夸张地做音乐。有句格言说“少一点,可能会更好一点”,这正是Davis那个时期演奏的特点。他拥有直接抵达内心深处的能力、无可匹敌的技能,没有丝毫的装模作样,慵懒是他鲜明的特征。
    我一直在找寻适当评价他的音乐的语言?我想到的是:Davis的声音由他的民族传统发展起来并在他身上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Davis的音乐构想致使他的录音成为了永恒的杰作。Davis像一个指挥一样的机智和直观令他成为了一座丰碑。Davis熟知由音乐家创造的音乐的和谐感——这才是爵士乐真正的元素。对Davis音乐中表现出来的文雅和纯粹,语言无疑是多余的。他只为自己演奏,却为爵士乐和音乐爱好者们带来了深远的意义。
                                                                                                      Eddie Handerson
                                                                                                               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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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鹰”俱乐部的录音,双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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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黑鹰”俱乐部录音的封面,下:Miles Davis《Someday My Prince Will Come》原版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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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基本就是Miles Davis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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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日记:越狱/路盲

9月1日 星期三 阵雨
    这
段时间开始看《越狱》,害得小麦和妹妹都开始看了。小麦狂迷米帅,还考虑是不是和我一起去纹身。
    这婆娘,明明是路盲,但是坚决不承认——其实我以前也是的,但自从干上了记者这行,迅速地成长成了非路盲,找路厉害着呢。其实在重庆城,就算是路盲也不用害怕,因为上清寺是所有公交线路的必经之地,以前朱江斯基就告诉过我一个诀窍:“当你不知道该怎么坐车的时候,到上清寺去,你永远都能找到到重庆任何一个地方的公交车。”
    所以我正在考虑,是不是在我背上纹一张重庆主城区的地图,以后不管她要去哪里,只要掀开我的T-恤或者衬衫或者大衣,都不会再迷路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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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Burroughs和Allen Ginsberg的两张唱片


    在微博中看到左小祖咒正在和人讨论William Burroughs(威廉•伯罗斯)的音乐,显摆一下。

    手上正好就有一张Burroughs的唱片《Dead city radio(亡灵之城电台)》,CD内页里出现了不少崇拜博大爷的后辈小生的名字,John Cale、Soninc Youth(音速青年)……博大爷以惊人耐力活到了80岁,而且尝遍了世间的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听他老人家唱歌,能感觉到明明已经喝多了、但硬还要吞下一大口酒以后的后劲。
William Burroughs·《Dead city radio》

    和博大爷的CD一起买下的,还有Allen Ginsberg(艾伦•金斯伯格)的《The lion for real(狮子!真实的狮子!)》。如果博大爷在CD封面上看起来像个戏剧演员,金大爷出现在唱片上时看起来就像个犹太教授。凭良心说,金大爷的这张更好听,因为有大段大段可与Tom Waits媲美的布鲁斯,尤其是最后一首《C’mon Jack》我最喜欢,因为够“three俗”。这是一首歌颂同性恋的歌谣,通篇就是金大爷在深情呼唤着Jack Kerouac(杰克•克鲁亚克)来鞭打自己的屁股,而且配合上逼真的拍打屁股和愉悦的叫声,让人听后阴囊一紧。

Allen Ginsberg·《The lion for real》

【附:《C’mon Jack》歌词,英文绝对简单】
Turn me on your knees,spank me & fuck me;
Hit my ass with your hand,spank me & fuck me;
Hit my hole with your fingers,hit my ass with your hand,spank me & fuck me。


Turn me on your knees,Oh Robertson it’s you,yes hit my ass with your hand,
real hard,ass on your knees。
Sticking up hard harder slap,spank me & fuck me;
Got a hard on spank me,when you get a hard in fuck me。
                                                                                          1976.03.29

【关于“spank”这个单词的一幅图解释】
http://t1.gstatic.com/images?q=tbn :o HW5lByFwx_HeM::&t=1&usg=__39uqeleG_e9YBadWRDtKuIvxj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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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节 看电影归来

    在上海呆了整整10天,11号就去的,才回来。上海电影节,这是中国唯一的一个A级电影节,也是国际10大A级电影节之一——当然,这种说法你别太相信就是。每年去上海,最郁闷的就是能看到的电影太少,今年还好,多少看了一些。

    强力推荐:朱文,《小东西》。在前一篇日志中我已经写过了,我真的觉得朱文是个天才,不管他是写小说、写诗还是拍电影。很多导演会被人贴上标签:魔幻、后现代……甚至连很多大师都不能“幸免”,但到了朱文这里,什么标签都没用了,只要贴上一个“朱文”的标签,一切都已足以;

    主竞赛单元的电影只看了2部:之前在重庆就看过了的《海洋天堂》和电影节期间看的《爱情迷宫》(委内瑞拉),前者不做评判,后者则很让人崩溃,如果你恰好没有看过蔡明亮的《洞》和《天边一朵云》、伍迪•艾伦的《开罗紫玫瑰》和库斯图里卡的电影,那么恭喜你,《爱情迷宫》很有趣——其实开头很有趣的,一个剧作家写了一个剧本,而这个剧本里的人来到了现实世界里;恰巧又有一个剧团也在演出这个剧,而剧本里的人、剧团里的演员和现实世界里的人相互交错,很多故事由此发生。不过有趣仅限于开局,到了影片的后半段,故事情节支离破碎得让人难以忍受;

    《幻想之痛》(德国),意外的质朴,和《僵尸肖恩》、《月满轩尼诗》一样,《幻想之痛》披着一个励志片的外衣,但其实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有名的自行车手马克有一个女儿,但没有和他生活在一起,他刚刚搞上了一个女人尼卡,但却在一场意外车祸中意外失去一条腿。经历了很多事情以后,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和逝去的父亲的关系、和女儿的关系、和尼卡的关系,最后他认识到,其实自己为人子为人父都很失败,他重新骑上了自行车,去走自己很想走的那条山路,而尼卡开着车在后面深情地注视着他。
    《幻想之痛》是一部诚实的电影,故事讲得很流畅,我有时候很奇怪,为什么这些国外的影片总能在讲述平常的故事时在一些细节上给你感动,而中国大陆的导演就做不到。影片出现字幕时,我还看到了一个自行车手的照片,因此影片很可能是根据真实的事件改编的。
    另外说一下,Nick Drake的声音不管在任何事件任何地点出现,都是那么性感;

    感谢嘉琦,给了我《禁闭岛》的门票,马丁•斯科塞斯的新片,已经在电脑上看过3遍了,但在大银幕上看就是爽。很多人看《禁闭岛》的时候,都纠结于泰迪到底是真疯了还是身陷于他身边所有人精心营造的骗东篱把酒黄昏后局中,不过只要熟悉那段时间美国历史的人(《光荣与梦想》中很详细地写到过),大多都会赞成后一种说法。
    我个人也倾向于后一种说法,斯科塞斯以前的影片,《穷街陋巷》、《愤怒的公牛》、《出租车司机》等片,浅薄地说,就是关注的是那些底层人的生活状态;后期的几部影片,《飞行家》、《纽约黑帮》,一直到这部《禁闭岛》,似乎没了那种锐气,但在我看来,却恰恰是斯科塞斯目光更宏观的一种表现。《纽约黑帮》对于纽约的描写,和博尔赫斯在《恶棍列传》之《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中的描写如出一辙,但如此大胆地面对美国政府曾经对移民犯下的罪,其实很需要勇气和决心;《飞行家》似乎是霍华德•休斯的传记片,但是休斯所处的时代,正好是美国最繁荣的年代,也是美国梦在全世界大行其道的时代,所以斯科塞斯选中了休斯的那一段历史,也有一种特殊的含义。《禁闭岛》同样如此,在对共人比黄花瘦产主义极端的恐惧之下,尤其是美国大兵横扫欧洲、却在朝鲜半岛上遭遇到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未曾胜利,美国上下的慌乱情绪,在《禁闭岛》中表露无遗。斯科塞斯甚至通过影片告诉大家,别老说斯大林怎么怎么的,也别老说苏联人在布达佩斯干过些什么,咱们自己屁股上的屎也没擦干净。
    即使撇开时代背景而言,《禁闭岛》的恐怖悬疑气息也很让人赞叹,老马在这把年纪还玩了一次如此华丽的转身,赞;

    《80’ 后》,看到张国荣死去时,粉丝们的纪念活动,我差点都落泪了;

    奉俊昊,《母亲》,牛逼——这部电影下到电脑里好久了,一直没看,坐在放映厅的第二排,一次次被奉俊昊折服。
    很多桥段曾经在《杀人记忆》中用过,但即便如此,奉俊昊仍然给人惊喜。一个故事发展下来,能有很多种桥段,但是这些桥段中,他惟独选中的是最“奉俊昊“的桥段。看电影的时候,我和张文雄开玩笑说:“那个拾荒老头绝对不可能是那个女孩的嫖客,所以要叫我来编,我就写他是个朝鲜间谍,因为不小心被拍到了,所以才对那女孩下了毒手”;后来母亲杀死拾荒客以后,我又和杨庆开玩笑,说:“因为母亲始终不相信儿子就是杀人凶手,所以她应该认为手机里所有出现过的人都有杀人嫌疑,她应该一个一个将这些人全部干掉”,杨庆大笑:“那这就不是奉俊昊电影,是朴赞旭电影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他选择的永远都是奉俊昊自己的套路,期待下一部他的电影,因为是朴赞旭监制的;


    遗憾错过的电影,看过的、但想在大银幕上重温的:《风吹稻浪》、《可爱的骨头》、《新桥恋人》、《柏林苍穹下》,没看过、一直期待看的:《志明与春娇》——从香港到上海都错过了……

《爱情迷宫》《幻想之痛》《禁闭岛》《80’ 后》《母亲》
(左起:《爱情迷宫》、《幻想之痛》、《禁闭岛》、《80'后》、《母亲》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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